答:本次会计岗位实名登记的对象为我市范围内的建帐企业(含金融企业、个体工商户)和代理记账机构聘(任)用的从事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等会计工作的人员。
答:(一)出纳;(二)稽核;(三)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净资产)的核算;(四)收入、费用(支出)的核算;(五)财务成功(政府预算执行结果)的核算;(六)财务会计报告(决算报告)编制;(七)其他会计工作;担任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总会计师的人员。
答:各代理记账机构的会计人员与代理记账机构签订劳动合同,由代理记账机构保存(考核必查项目),审核、汇总登记,同时登录本系统上传委托代理记账单位分配名单。
答:设置会计机构、会计人员的企业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若无可不提供)、身份证、劳动合同(或任命文件)、营业执照等原件,到所辖税务部门或财政局会计科办理实名登记,也可以登录本新系统上传相关资料进行实名登记。
答:代理记账机构要求在2019年7月底前完成;设置会计机构、会计人员的企业要求在2019年8月底前完成。
答:代理记账机构和设置会计机构、会计人员的企业。
答:注册时请填写真实的信息,注册者需要对本人填写的注册信息负责。注册过程中需要对手机号码进行验证(填写验证码),请确保注册手机号码正常使用中。
答:已经通过代理记账机构审核或备案的机构,注册需要填写代理记账机构许可证号。
答:用户登录后在“本单位信息”页面修改信息后点击“保存”即可。
答:用户登录后访问“记账人员”页面,点击“新增登记”,在弹出的表单页面填写真实代理记账人员信息,并且上传相关附件照片。新增的代理记账人员或修改代理记账人员的手机号码需要通过短信验证。
答:用户登录后访问“委托单位登记”页面,点击“新增单位”,在显示的页面填写真实委托单位信息。
答:用户登录后在“本单位信息”页面修改信息后点击“保存”即可。
答:用户登录后访问“会计人员”页面,点击“新增登记”,在弹出的表单页面填写真实会计人员信息,并且上传相关附件照片。新增的会计人员或修改会计人员的手机号码需要通过短信验证。
答:请升级浏览器,使用IE8及以上版本或使用Chrome、火狐等其他浏览器,QQ、360等双引擎浏览器请使用极速模式访问本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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